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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播音编导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 2014-1-10 10:14:41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如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专业课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
2.陕西省考生只需参加2014年陕西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统考,其他省份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二、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40 人   
广播电视编导:50 人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14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注册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播音编导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2月21日 9:00-17: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科技信息楼
考生必须持以下证件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或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播音编导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
四、考试安排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
广播电视编导
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视听语言技能;新闻评论、编写故事。
笔试时间:2月22日上午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时间现场确认时公布。
播音与主持艺术
①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视听语言技能;新闻评论、编写故事。
②面试:自备稿件朗读,限2分钟以内;即兴评述,限3分钟以内(当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方案如下:
陕西省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80% ,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其他省份考生:文化课分数线主要参考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分布及陕西省文化课分数线确定,对于达到我校文化课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七、成绩公布与查询
我校将于2014年4月中旬公布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八、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29-85310302。
九、咨询方式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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